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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强调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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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1
第4版(要闻)
专栏:

  吴邦国强调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
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胡孝汉、李光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全国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最近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吴邦国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历来十分重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近年来也做了很多清理工作。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各种原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违反规定,越权审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据初步统计,全国仅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越权设立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就达3400多个。二是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些地方的收费标准超过几倍,甚至十几倍;有些地方罚款随意性很大,根本就没有标准;有的地方多头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在业务工作中乱收费、乱提价。三是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一些基层部门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商品化”,本不应收费的项目,现在也收费。四是各种摊派屡禁不止,企业苦不堪言。
吴邦国说,这个问题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蚕食了企业利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了企业效益和活力,而且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助长了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已经引起各方不满,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加以治理,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吴邦国指出,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一是“切一刀”。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各项摊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决定》规定的取消范围,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要取消,并进行公布;合理的予以保留,但标准过高的要降下来;重复收费的要合并。清理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要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三是上收审批权。中央《决定》取消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权,并规定今后省级政府审批的新开收费项目,要征得财政部和国家计委的同意。同时重申了罚款、集资和设立基金的现行审批权限。审批权限的调整,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规范政府部门行为。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还有利于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吴邦国要求,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抓学习、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要努力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认真自查自纠,加快清理审核,搞好整章建制。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必须扎扎实实,做深做细。
吴邦国强调,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审计署参加,建立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到基层中去,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尉健行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国务委员李贵鲜主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计委、河北省、天津市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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