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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救灾办法落实优惠政策上饶建起百余灾民新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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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5
第4版(要闻)
专栏:

  改革救灾办法落实优惠政策
上饶建起百余灾民新村
本报南昌7月14日电一座座新房,一片片青瓦白墙,纵横交错的水泥路面……这是婺源县清华镇江家村去年水毁后重建起来的灾民新村。据有关部门统计,近5年江西上饶地区已建成灾民新村106个,安置灾民3700户,灾民喜迁新居。
上饶是个多灾易灾地区,连年遭受洪涝、风雹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从1992年开始,上饶地区改革救灾办法,坚持在水毁和年年水患的自然村规划建设灾民新村,帮助灾民尽快重建家园,从根本上改善灾民生产生活环境。
建设灾民新村,上饶地区实行“五统一分”的办法,即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开工和竣工时间、统一验收,分户建设。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挂钩负责,确保新村的标准、质量和进度。
为了调动灾民建房积极性,在多方筹集建房资金的基础上,上饶地区还落实了灾民建房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灾民建房简化审批手续,免征各种费用,建筑材料优价供应,并安排水利资金、老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用于灾民水电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有的乡村还垫付建房资金,灾民赊欠木材、砖瓦、水泥等建房物资,也由乡村组织担保。
灾民新村大都是易地规划建房,实现了水、电、路“三通”,灾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不少村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成了安全、整洁、富裕的文明村。(傅丁根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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