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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人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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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6
第12版(副刊)
专栏:大地漫笔

  说说人情
立元
我们的国家素称“礼仪之邦”,几千年形成的礼仪规范,已逐步成为衡量人际交往的道德准则。今天,这种规范的有些方面仍应大力提倡,如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要尊老爱幼、扶弱助危,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等。这都属于一般的人之常情。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情方面的表现却变了味儿。
在社会公务活动中,本来应该按原则办的事情,一旦人情超越了“王法”,人情便成了畅通无阻的“通行证”,那么“公务”也就变成了“私务”。像评聘职称,招工招干,提拔干部,评选先进……几乎没有不可以找门子托人情的。到了这一步,权钱交易、化公为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了。这类人情大都是靠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建立的。
近些年来,“老乡情谊”成了最重要的一种人情。我们并不反对正常的“家乡观念”,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家乡都失去了感情,那也就很难谈得上爱岗、爱业、爱国家了。但是,有的人把这种“乡音”的调子定得太高,甚至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就难免要出问题。“再多的公章也不如一个老乡”,怪不得不少地方都把在外地工作的老乡们一一登记起来,搞了个“联络图”呢!还有,一些人靠不正当的人情关系结成了帮帮伙伙,使本来正常的人际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只要是帮伙内的成员,错的也是对的,坏的也是好的,不该办不能办的事情也要办成,什么政策原则,都不如这人情重要。这种行为泛滥起来,能不败坏社会风气吗!
正当的人情关系不可不要,非正当的人情关系必须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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