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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供销社深化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把供销社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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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6
第2版(经济)
专栏:

  陈俊生在供销社深化改革座谈会上强调
把供销社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
据新华社哈尔滨7月15日电(记者刘玉勋)国务委员陈俊生于14日在黑龙江省富锦市召开的部分地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加快改革步伐,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陈俊生同志在听取了黑龙江部分地区供销合作社干部的座谈发言后指出,中央1995年制定的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文件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战略性转折,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年来,在这个文件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加强了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供销合作经济取得了很大发展。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各地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他说,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合作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有很强的生命力。供销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纽带和桥梁,抓住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就抓住了农村经济流通的关键,这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农业强市、强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就是要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坚持为农民服务,为农村服务,为农业服务的原则。供销合作社再不能走“租壳卖瓤”的路子。
陈俊生同志强调,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首先要调整、完善和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整体水平。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关键。基层供销社要大力推进民主办社,让农民参与管理决策。同时,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这是完善、发展基层社的重要内容。发展专业合作社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根本原则,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供销合作社联社,使这一组织逐步由按行政区域建社向按经济区域建社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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