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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联合举行座谈会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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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6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联合举行座谈会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新华社记者贾奋勇、本报记者胡果报道: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今天在北京联合举行座谈会,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50周年。半个世纪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辉煌成就。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的前提和得以贯彻的根本保证。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行政区域,必须坚定地保证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总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民族自治地方也要依照法律规定,充分行使自治权,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利。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也说明,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各民族的繁荣和社会进步,这样才能为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内蒙古的经验还告诉我们,要搞好民族区域自治,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就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符合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还要注意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处理好聚居少数民族与散居少数民族的关系,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同时,还应大力培养各民族干部,大胆地把那些具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坚持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发展经济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在讲话中强调,内蒙古自治区50年的光辉历程和辉煌业绩,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能保证少数民族在自治的聚居区内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又能够保证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团结。近几年,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加剧,宗教纷争突出,甚至演变成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却能够保持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政治稳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制定和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们要十分珍惜民族团结的局面,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规体系,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同时,要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违法犯罪活动。
王兆国指出,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要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逐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问题。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抓住国家加快发展中西部的战略机遇,利用好有关政策,争取迅速提高经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此外,在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一伟大进程中,我们还要时刻注意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领会其中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用它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努力不断提高民族工作的水平。
座谈会由国务委员、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主持。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李贵等也在会上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铁木尔·达瓦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赛福鼎·艾则孜,郑天翔同志、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在京各民族人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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