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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谨防“触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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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5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经济茶座

  促销谨防“触电”
潘多拉
前不久,北京几家媒体刊播了一则广告——《紧急寻找×××》,详细公布了×××(实为东北某公司推出的一种饮料)的身高、籍贯、着装、形体特征,请发现线索的人们立即打电话与其“父母”联系,云云。
平心而论,这则广告做得并不高明,不过用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悬念来吊人胃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厂家及广告公司在故弄玄虚,在逗人玩儿,但不少北京人(包括个别见多识广的记者)还是被吸引住了,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甚至有人以为真有一个名叫“×××”的小孩在北京走失,纷纷打电话前去询问。一时间,×××在北京名声大振,用厂家在京某负责人的话说:广告引起的关注与探询,超过了我们预期的效果。
自古以来,善良与好奇就是人类天性中的两大组成部分,善良产生同情心,好奇促发求“知”欲,×××公司策划的这则广告,正是充分利用了北京人的善良与好奇。古人云:“君子可逝也,不可谄也;可欺也,不可罔也”。一则“别出心裁”的广告,竟然“罔”得成百上千的人们寝食难安,我不知道这是轻松幽默呢,还是对消费者的朴素情感的玩弄;也不知道那些曾经很为“×××”担心、为“×××”的“父母”着急的好心人,在明白事实真相之后,是否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其实,这种“别出心裁”也并不新鲜。50年前,上海某制药厂为了促销一种叫“××银”的胃药,曾在报纸上连续登了几个月的“紧急寻找银老太太”的大幅寻人广告,闹得市民纷纷议论这位“银老太太”是何许人,最后谜底揭晓,大家才明白这是故弄玄虚的商业噱头。今天东北某公司的广告是否“效颦”,不得而知,但性质相似。
广告是什么?有人综合了国内外上百种定义,概括如下:以赢利为目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有关商品、劳务、观念等方面信息的有说服力的销售促进活动。在实际操作中,广告主往往注重“让人知道”,而忽视“有说服力”;一味追求大、怪、险、奇,以为只要想方设法哗众取宠,引起尽可能多的人们的关注与探询,就能深入人心,使产品长驱直入千家万户。其实这是一厢情愿。人们仅仅知道了你的品牌,而且还可能是在上当受骗的过程中知道的,不骂你无聊就算好的了,凭什么非得乖乖地为你掏腰包?真正要有“说服力”,归根到底还得靠商品、服务本身的质量和信誉。
也许是因为×××公司还玄乎得不够,也许是因为北京市民的相对成熟,“寻人启事”在北京最终没有掀起太大的浪。而在3月17日,“×××”公司的一架动力滑翔伞在辽宁鞍山市作超低空飞行促销表演时,不慎撞到高压电线上起火,将一名专业飞行运动员烧成重伤。这次促销行动的触电,不啻为包括×××公司在内的热衷于玩儿花活者敲响了一记警钟:促销不是不能搞,但最好还是别去“触”法律之“电”,“触”消费者情感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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