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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报批占地建设小城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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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不经报批占地建设小城镇
我们村民组共有163人,143亩耕地,人均耕地仅0.8亩。1996年年初,乡政府规划建设“小城镇”,共占用我组耕地60余亩。其中,兴建乡政府办公大楼用去24.28亩,建乡政府食堂占用5.2亩,建幼儿园用5.2亩,建住宅楼用12.24亩,等等。上述非农业用地,除住宅楼用地12.24亩经启东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外,其余均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而且,征用土地后,我们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长期被乡里截留。现在,我们村民组人均耕地只剩0.5亩左右。(江苏启东市新安乡云祥村第四村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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