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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发表社论寄语农民朋友卖余粮不要卖“过头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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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日报发表社论寄语农民朋友
卖余粮不要卖“过头粮”
本报讯7月14日,农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卖余粮,不要卖“过头粮”》的社论。文章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给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吃了“定心丸”。广大农民要将余粮卖给国家,千万不要卖“过头粮”,以免将来受损失。
文章说,近几个月来我国市场粮价较低,有人沉不住气将手中的粮食低价抛售,增产没有增收。真是我国粮食多得不得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其症结在于,在粮食丰收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没有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国有粮食部门担心收进来,卖不动,增加亏损。结果越不收,市价回落越多,价差越大。党中央、国务院抓住了这个症结,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国有粮食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和市场价格形成的主导作用。要把商品粮的主要部分掌握在主渠道手中,当前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从而使过低的市场粮价回升到合理区间,使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得到保护,促进粮食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现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周密部署,公布当地粮食的保护价,真正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按质论价,不压级压价。
文章说,什么是余粮,是指农户留足口粮、种子粮、饲料粮以及备灾备荒粮后剩下的粮食。我们广大农民历来有储粮备荒的优良传统,大家不要被市场波动的粮价所迷惑,丢了传统很可能吃大亏。可以预见,随着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统一行动,现在不正常的市场粮价必将反弹。市场粮价低只是暂时的。农民朋友们要接受以往“卖跌不卖涨”的教训,千万不要卖“过头粮”,尤其不要将口粮、种子粮、饲料粮,以及备灾备荒粮卖了,更不要低价卖给粮贩子,以免国家宏观调控后,粮价回到合理价位,你把口粮卖了,再到市场去买粮,就太不合算了。
文章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决定,现在对夏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秋粮多了也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我们广大农民要抓紧抗旱抢种保苗,加强田间管理,力争秋季有个好收成,做到全年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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