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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访荷兰赛北克农业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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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2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
——访荷兰赛北克农业合作社
本报驻比利时记者魏崴
7月15日,记者专程去荷兰采访了赛北克农业合作社。
赛北克是荷兰最著名的全国农业园艺产供销合作社,总部位于鹿特丹市中心。记者走近总部大楼时,发现每一扇玻璃上都有一个绿色条,在阳光照射下分外鲜明醒目。进入大楼的接待厅,首先看到两个大展橱,里面陈列的全是加工后的各种各样的农产品,例如奶酪、香肠、薯条等。
接受采访的海尔曼·德鲍恩先生是赛北克总裁,荷兰农业界著名人士,他还是欧盟最具影响力的一个农业“压力集团”组织的副主席,看上去50岁光景,中等身材。彼此交换名片后,发现他的名片上竟有三处绿色标记,才体会到赛北克把“生命之色”当成自己的社色了。
德鲍恩首先介绍道,赛北克合作社成立于上个世纪,其职能一是向社员提供优质廉价的种子、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和机械,尽量减少农业生产的成本;二是把社员生产的粮食、家禽、蔬菜等产品集中起来统一加工和销售,力争一个比较理想的价格。他说:“我们的宗旨就是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他说,合作社的原则是“三自”,即由自愿参加赛北克的农户自己管理、自己控制、自己所有。经过100年的发展,如今赛北克有4万户社员,30个基层合作社。中央合作社内共有25名工作人员,5000多名雇员;基层合作社有3000名雇员,供销业务已拓展到欧洲、亚洲和南北美洲。1996年中央社营业总额为30亿美元,基层合作社营业总额为15亿美元,社员中收入最低者每年大约2.6万美元,最高者达10万美元。
说到合作社的优越性,德鲍恩干脆站起来,走到会客室一头的黑板前,边画边讲解。按照他的归纳,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可以控制市场价格。农户不直接销售他们的产品,彼此间是相互学习的合作伙伴关系,靠合作社将产品形成一个整体,增加了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如奶制品合作社占有荷兰90%的市场,蔬菜合作社占有82%的市场,马铃薯合作社控制了80%的市场,谷物合作社控制了50%的市场,甜菜合作社控制了63%的市场,并且赛北克还在向欧洲和世界拓展市场。
其次是可以从事高效的规模生产,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发展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业,这是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者所难以做到的。赛北克的加工合作社从社员那里购进农业初级产品,经过精加工后投放到国内和国际市场,以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据统计,荷兰全国2/3的农产品是经过深加工、精加工后进入市场的,初级产品与加工产品价值比率1∶3,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28%。
第三是提供服务,缓冲风险。生产者不为存储、加工和销售所困扰,也不用为信贷、种子、化肥、农药、保险、机械、饲料、牲畜人工授精以及市场信息等诸多事项而烦心。如赛北克在全国拥有100家商店,参加该社的农民若购置生产资料,可少付5%—10%的成本费。好年景里,合作社将收入的25%—30%留作储备金。若某一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合作社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价格,合作社则动用储备金贴钱给农民,不让后者吃亏。
农民参加合作社,或是通过认股,或是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或是遵守合作社的章程规定。社员所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因社而异。如糖业合作社规定,社员每认该社一股,一年至少需交售20吨的甜菜;而拍卖合作社社员必须把自己的所有产品提供给合作社;赛北克则对自己的社员交售的产品无任何限制,只是交得越多,经济得益越多,在社内的发言权也就越大。
总之,社员既保留独立经营的权利,又借助合作社这一中介组织同担风险,共享利益,完全面向市场。据统计,目前荷兰基层合作社共2000多个,按不同行业归为25个中央合作社。谈到合作社同政府之间的关系,总裁先生说,中央合作社内设一委员会,定期与政府对话。过去农业部的好多官员就是农民,维护农民利益自然更是名正言顺。
两个小时的采访,就在与德鲍恩先生愉快的交谈中很快地过去了。告别时他强调,荷兰行之有效的合作社模式,对中国农业或许有借鉴作用,尤其是在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民收入方面。但是,这种模式是在100多年里逐步发展完善的,运作系统非常复杂,何况荷兰农业人口仅占劳动力人口的3%,和中国国情相差甚远,所以他认为要借鉴荷兰模式的经验,还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本报布鲁塞尔电)(附图片)
(题图照片为丹麦的农田建设与风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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