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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合作社与农业增产增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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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2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外国合作社与农业增产增收
李惠安黄连贵陈峰云
国外农业合作制的发展,迄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无论是美国、德国、荷兰、巴西等国的农业合作社,还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农协组织,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其成员自己的经济组织,遵循互利合作的原则,其宗旨是为成员服务,使农民增产增收。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社将单家独户联合起来,共同生产和进入市场,节约了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农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经营地位,但提高了生产的规模效益。如芬兰2.5万个奶牛户(占全国80%),组成47个乳制品合作社,经营牛奶的加工和销售。经过多年的调整和组合,以股份制形式组成全国联社性质的公司,在全国设立33个加工厂,就近收购鲜奶加工,由公司统一调配,销往国内外市场,加工量占全国的77%,年营业额达18亿美元。这不仅提高了生产规模,而且降低了生产和销售成本,增加了产品的辐射范围。
二、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增产,提高产品质量。这些服务包括:(1)技术服务。合作社兴办自己的科研和推广机构,对外加强各种交流与合作,对内强化对社员的技术培训,配合国家的绿色证书、专业技能训练等,使社员能较好地掌握和应用现代科学技术。(2)金融服务。合作社有自己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一般是为本社区服务,金融实力强,条件优惠。如日本中央农协金库中,每年有数千亿日元的资金用于支持农协会员的生产。(3)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与市场行情紧密相连,国外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为合作社的信息服务提供了保障,许多合作社在国际信息网络上设立自己的网络结,成立相应的分析机构,它通过及时、可靠的信息组织生产、加工等。以色列全国约有270个农庄、450多个农业合作社,形成了上下联系的农民合作经济体系,通过生产、加工、销售、科研、信息、资金等综合服务,使以色列在荒化、贫瘠、干旱的土地上,建成了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农业。
三、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延长产业链条,提高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合作社通过自己兴办各种加工、销售组织,或者与其他专业合作社联合,形成产业一体化经营。产业一体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垂直一体化,即生产、加工和运销等合作社紧密相连,形成如一个厂商的内部协作关系,使最大效应内部化;二是垂直协作,是指产前、产中、产后各种合作社所形成的合同制共同体,具有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三是合同生产,即合作社与工厂厂家、经纪人之间通过预先订阅合同而形成为一种经营联结方式。
四、实行盈余返还,增加农民收入。由于合作社是社员自己的互助经济组织,社员实行自我服务,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惠顾者的原则,合作社在年终要根据社员业务交易量的多少,将盈余按较大比例返还给会员。也有的合作社通过吸收其社员入股,通过按股分红的办法进行利润返还,以提高社员的收入。
五、保护农民利益。合作社将农民的要求、意愿向政府反映;又将政府的政策、要求传达给农民,起到桥梁的作用。同时,合作社通过组织批量生产与批量销售,为社员争取有利的价格,争取有利的政府支持政策。
从合作社发展的历程看,无论是合作社发展初期,通过引导农民互助合作、进入市场,还是合作社进入高级阶段,通过增加农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等,合作社超越了制度差异、国别差异和富裕程度差异,并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等方面都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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