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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经社理事会会议上指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应认真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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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4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经社理事会会议上指出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应认真改革
新华社日内瓦7月22日电(记者陈维斌)中国代表团副代表刘昕生22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会议审议人权议题时发言指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及其下属人权机构需要进行认真的改革。
刘昕生认为,人权委员会的工作仍然存在严重缺陷,妨碍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规定开展国际合作、维护和促进国际人权保护。这种缺陷集中表现在一些国家顽固地在人权会上推行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搞强权政治和对抗。少数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人权会上利用国别人权议题的发言或搞决议,向与自己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不同的国家施压,这引起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强烈不满。
刘昕生指出,改革是人权会摆脱冷战时期的政治对抗,焕发活力,走上平等对话与合作正轨的机遇。他认为,人权委员会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首先是端正人权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际合作;其次是应当把消除国家间的政治对抗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他指出,人权会的改革应倡导磋商、对话、协商一致的精神,认真反思国别人权议题的审议方向,促进国家间的合作,而不是加剧对抗。
刘昕生强调,人权委员会的改革,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既要考虑到目前人权领域的活动,也要具有前瞻性,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以推动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具体方案应在充分、民主的磋商基础上产生,尤其应反映发展中国家的主张,增加发展权和经社文权利的内容,改变人权会成员和人权中心工作人员地域分配不平衡的现状。
中国副代表表示,中国政府愿意在国际人权领域两个重要文件的指导下,与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合作,通过对话加强相互了解,交流经验,共同为消除国际人权领域的政治对抗,促进各项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普遍实现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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