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规矩”与无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4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街谈巷议

  “规矩”与无奈
维衡
5月底笔者在北京“老福爷”商场以388元的价格购得一双“马克森”牌皮鞋。据促销小姐说,在这种大商场购物价格虽高些,但质量是有保证的。岂料穿了不到一周,两只鞋便争先恐后开了口。原想大商场注重信誉,出了问题退换就是了。遂赶到店家交涉。谁知值班经理语惊四座:“鞋为什么只是前边开口?可见不是质量问题,只能是其它原因,比如穿着不当。”不过值班经理表示因在保修期内,可以不追究“穿着不当”的责任,免费予以修理。至于退换,决无可能。笔者试探说要投诉,值班经理坦然一笑,意谓“请便”。
出了“老福爷”大门,正郁郁东行,忽觉腹中空空,抬头望去,“饺子大王”招牌赫然醒目,便有心品尝一下这“王”家饺子的美味。不料在饺子中竟吃出一根长发。笔者本想提醒店家一句也就算了,可邻座一位素不相识的顾客却很不平,说按在“麦当劳”等处的规矩,出现这种情况应为顾客重换一份并退钱,以示歉意。经他交涉,店家回答本店无此规矩。
鞋未能退换,饺子也没吃成,气倒受了不少。
新鞋开了胶,该不该退换?吃饺子吃出了头发,该不该换一份?这类问题本不难回答。顾客花了钱,就应得到质量可靠的商品和服务。商品出了问题,商家理应退换。这也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店家固执己见,拒不退换,只能冷了顾客的心。这样的店家在竞争中不可能取胜。管理部门也应在退换货问题上制定一些具体的规范,广而告之,对店家形成约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