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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实施教师“公寓小区”计划六百余教师住房有着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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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3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烟台实施教师“公寓小区”计划
六百余教师住房有着落
本报讯烟台开发区目前已有400多名教师住进新居,近百名刚刚结婚登记的青年教师,将在教师节前拿到新居钥匙。一批刚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住宅楼已在紧张的建设之中,全区680名教师的住房全都有了着落,设施齐备的教师住宅,面积最小的75平方米,最大的90平方米。
烟台开发区之所以能成功地解决教师住房难问题,关键在于他们走出了一条“多方共建”教师公寓小区的新路子。
1996年10月,烟台开发区管委在全区地理位置最好、基础设施配套最完善的凤台小区内,划出1.24万平方米土地,作为第一个教师公寓小区建设用地。同时,将今后教师公寓小区建设用地也一一拿出规划方案。为节约资金,开发区管委决定小区建设由教育科技局自行承担,严把资金使用关。管委还减免了工程建设中应缴的各项费用,仅此一项就降低了工程总造价的15%。在此基础上,管委采取多种渠道筹资。资金大头由开发区财政划拨,每套住宅出资6万元,相当于总成本的60%,从1996年至今,管委已拨出504万元。教科局自行筹一部分,主要来源于校办工厂、社会捐、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此项可解决每套总成本的15%。同时,职工也要承担一部分。三种筹资渠道成功地解决了教师公寓小区建设资金关键问题。管委决定“九五”期间,每年用于教师公寓小区建设的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每年烟台建至少50套教师住宅。(张明礼曲国庆于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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