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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初步完善十年间妥善处理了上百万件劳动争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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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初步完善
十年间妥善处理了上百万件劳动争议案
本报北京七月二十四日讯记者王比学今天从劳动部获悉,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已恢复十年,目前,全国性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已初步完善,十年间各级仲裁、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妥善处理了上百万件劳动争议案,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始建于一九五○年,期间中断了三十年。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才得以恢复和发展。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律,由《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一系列配套规章组成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形成了由二十七万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三千一百五十九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的全国性劳动争议处理组织网络。
截至去年底,全国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百二十七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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