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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创拥军优属新局面三部门就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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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4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海开创拥军优属新局面
三部门就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据新华社上海7月23日电(记者黄秋生、李大伟)上海市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努力开创拥军优属工作新局面。日前,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推广上海市的经验。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的通知指出,上海的实践说明,只有树立强烈的国防意识和全局观念,从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贯穿到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中,切实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把双拥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作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认真解决影响军政军民关系的问题,把双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
面对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上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在继承发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积累了许多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的经验。
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通盘考虑,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是上海拥军优属工作的显著特点。在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的过程中,上海市各级党委、政府从党和国家根本利益、人民长远利益出发,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把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作为讲政治、讲大局的具体体现。在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拥军政策法规;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充分考虑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提出“企业要转轨,拥军要接轨”;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率先推出义务兵保险制度;在积极引进外资发展“三资”企业时,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履行的国防义务等,从而使拥军优属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推动拥军优属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是上海拥军优属工作的又一成功经验。上海市在出台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法规时,把拥军优属法规建设作为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将实践中形成的带有鲜明时代特征、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为了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拥军优属意识,上海市制定了《进一步支持部队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对保护国防设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解决优待对象安置就业等问题,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他们坚持抓好各项拥军优属政策法规的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效地保证了拥军优属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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