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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发票保证金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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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加强对发票保证金的管理
为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促进国税机关廉政建设,最近我市国税局对全市国税系统发票保证金的收取、管理以及专户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发票保证金管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
国有企业发票保证金退还进程缓慢。据查,全市收取国有企业发票保证金206户,金额118万元,仅退还59户,金额38·95万元,只占应退金额的1/3。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单位收取的保证金实行大额定期储存,暂未到期,无款退还。二是个别国有企业欠税数额大,知道退还的保证金要抵缴欠税,干脆不找税务部门,导致税务部门无法办理手续。三是国有企业实行资产重组、承包经营管理、变集中为分散后,给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也大大增加了发票保证金的退还难度。
储存管理不规范。虽然各单位存款都存在银行,但没有做到存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账号,有的存入款项采取定期大额存单,不便于及时退还。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退还手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票保证金退还必须凭纳税户的收据,在办理《发票保证金退还申请审批表》后,方可退还。但检查发现,个别单位退还时均未办理有关手续。
任意扩大退还范围。按照上级的要求,发票保证金退还的重点是国有企业(未实行承包经营管理的单位)、连续3年未出现发票违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1995年度以前收取的保证金。但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将收取的发票保证金全面退还,甚至对应当收取发票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也不收了,这对税务机关加强发票的管理极为不利。
为维护国税机关形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建议进一步加强发票保证金管理:
一、大力加强有关发票保证金政策的宣传,加快发票保证金退还进程。通过宣传,使广大纳税单位和个人懂得税务机关是按照有关税收政策依法收取发票保证金的,目的是加强发票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发票保证金清退力度,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办事。
二、切实搞好税务机关对发票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工作,做到收取合理、标准统一、专户储存、专门部门管理。
三、完善发票保证金退还审批程序。加强《发票保证金退还申请审批表》的审核,坚持通过银行转账办法退还,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退还范围。
四、进一步规范发票保证金储存管理。在坚持专户储存的情况下,可实行定、活期储存相结合的办法,既利于管理,又便于清退。对发票保证金利息收入要全部单独计账,同时要加强利息开支的审核管理。
五、进一步完善有关发票保证金管理政策,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发票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便各地税务机关实施操作。
湖南张家界市国税局曾豪武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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