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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拥军新措施军嫂不下岗下岗再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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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双拥新篇

  大连出台拥军新措施
军嫂不下岗下岗再就业
本报大连7月27日电记者张书政报道:近日“全国双拥模范城”辽宁省大连市拥军优属出台新措施:企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中,照顾“军嫂”不下岗;破产企业等单位下岗的军嫂,实行“下岗再就业”政策。
地处海防、边防的大连地区,被称为“军嫂”的随军家属较多。而大连地区又是国家老工业基地和东北对外开放的窗口,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企业不断裁减富余人员,职工都要另找就业门路。在新形势下,地方如何注意安置好军嫂的工作,以使其配偶在部队安心服役?大连市西岗区率先出台拥军优属新规定,驻区部队的军嫂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不下岗;建立随军家属安置基地,选择效益比较好的区属企事业单位安置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每年8月1日定为“军嫂日”,凡在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嫂可享受公假一天。
大连市委、市政府及时推广了西岗区的经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妇联举办各种类型的女职工再就业培训班,优先培训、安置转岗军嫂。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军嫂不下岗”。因企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而下岗的军嫂,有关部门设法安置,保证军嫂重新就业。大连新颖皮件厂在深化改革中裁减一批富余人员,军嫂郭红因无技术专长被裁减,但厂长孙长久按照市、区拥军优属政策,将郭安排到本厂租赁的民勇商场当售货员,郭很满意。军嫂徐淑兰转岗后,被及时地安排到红岩街道工作,而且担任了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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