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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你能否清楚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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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29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在身边

  食品标识,你能否清楚些
湘书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这样的事情:身边的包装食品要不就是只标有一个大产地“MADEINCHINA”(中国制造)而没有标具体的厂名、产地;要不就是只标有生产日期而没有标保质期,或者只标有保质期而没有标生产日期。有的包装食品,虽然产地、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齐全,但生产日期的标法却实在令人费解。生产日期标在封口处,且是用无色字体标在透明塑料袋上,消费者睁大双眼,即使是拿上放大镜也难辨清楚。难怪消费者发出这样的感慨:食品包装标识,你能不能清楚些!
《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对此有明文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
食品包装标识如果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上述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五百元至一万元的罚款。这也是《食品卫生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的。
消费者如果发现身边的食品包装标识存在这些问题,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以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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