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村规不能违背国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3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村规不能违背国法
一部好的村规民约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村民间的人际关系,规范村民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以法治国的进程,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制定村规民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在于符合法律法规。然而,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却忽视了这一原则。近两年来,我院审结的1000余件民事赔偿案件中,因村规民约不合法不合理而引起的民事赔偿就占6.6%。
从这类案件中可以发现,当前村规民约违法现象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随意型。即村规民约的内容不规范,不严谨,有的规定过宽,有的过严。二是过激型。如:有的村规民约规定,为了保护庄稼安全,可以在地里投毒,毒死人畜可以不管,等等。三是狭窄型。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只顾眼前利益,致使村规民约缺乏生命力。总之,这几类案例的突出特征是与法律相悖,不合常理。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只要求村民讨论,忽略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二是因起草、制定村规民约的人员法律知识不够全面,往往顾此失彼;三是在制定村规民约时不严谨,不规范;四是只注重制订,不考虑实际运作,没有考虑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者的统一。
村规民约的违法现象,不仅不利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人为地引起纠纷,或使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同时也给村民一个错误导向,从而助长违法行为的滋生,妨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
克服村规民约的违法现象,首先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规定,使村规民约的制定,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约束下进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村规民约。其次,应加强对基层村组干部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强化其遵纪守法意识。(河南淅川县人民法院王甲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