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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新规定虚报数字要丢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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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7
第2版(经济)
专栏:

  河南出台新规定
虚报数字要丢官
据新华社郑州2月16日电(记者林嵬、刘健)为了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从今年元月起,河南省率先在全国实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者,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开除的处分,谁再虚报谁就可能丢“乌纱帽”,这在河南省各级干部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个《规定》详细规定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标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中,对虚报或瞒报数额占应报数额的10%至15%以上的当事人,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虚报瞒报15%以上的,开除公职。《规定》还要求各级统计人员坚决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若发现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对抵制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给予这些领导人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河南省统计局副局长赵喜朝对记者说:“这一规定,让虚报求政绩者丢官,将有效地遏制‘水分’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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