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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批准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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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24
第2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批准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的指示
中央劳动部关于厂矿、工地安全技术教育的基本情况报告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是正确的,望各产业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厂矿、工地认真执行;各地地方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也应参照执行。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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