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阅读
  • 0回复

重视收入分配的整体性研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2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者论坛

  重视收入分配的整体性研究
高书生
收入分配作为社会再生产的必要环节,它本身具有完整性和整体性。对收入分配进行整体性研究,既是收入分配研究面临的新课题,更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迫切要求。
收入分配的整体性
收入分配是由相互联结的若干部分构成的。从层次上看,它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从运作上看,它包括企业分配、财政分配、税收分配、工资分配以及社会保障分配等;从体制上看,它包括财税体制、工资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从机制上看,它包括收入形成机制和财税调节机制等。尽管收入分配在现实中是“切块”运作的,但是,各个构成部分之间都具有内在的联系,因而使收入分配保持着完整性和整体性。
功能分工性。从局部看,无论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还是企业分配、财政分配以及工资分配等,它们都具有各自的功能;从全局看,各个构成部分的功能分工十分明确。比如,初次分配涉及各类要素所有者的所得分配,因而具有激励功能;再分配对初次分配所形成的结果予以调节,因而具有均等功能。再如,企业分配关系到要素所有者的投入回报率,因而具有要素配置功能;财政分配关系到政府职能与目标的实现程度,因而具有公共均衡功能。明确的功能分工,体现了收入分配的完整性和整体性。
功能互补性。收入分配各个构成部分的功能,既分工明确,又形成互补。明确的功能分工使收入分配划分为若干部分具体运作,内在的功能互补使收入分配始终以整体的方式存在。收入分配的功能互补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体功能互补,即收入分配中处于“统帅”地位的构成部分之间所形成的功能互补。比如,初次分配追求配置效率,再分配更注重社会公平,因而形成效率与公平的功能互补;二是局部功能互补,即收入分配中两个构成部分之间所形成的功能互补。比如,工资分配注重激励劳动者的劳动投入,救济分配则强调保护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因而形成激励与保障的功能互补。
波及联动性。收入分配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社会化大生产中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收入分配的整合功能就是通过其构成部分之间的分工与协调而产生的。在我国收入分配的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过程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当某一部分出现问题时,必然波及相关部分以至整体。比如,当前财政比较困难,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并不能完全依靠财政解决,随之产生了预算外资金以及创收分配。由于预算外收入与创收收入大都来自企业,使财政分配的功能弱化波及企业分配,预算外分配与创收分配不但挤压企业分配,而且造成收入分配秩序混乱。这种波及联动性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收入分配的整体性。
收入分配研究的新课题
当前的收入分配研究包括两个层次,即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其中,基础性研究侧重于探讨收入分配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应用性研究侧重于探讨收入分配中的具体运作问题。现在看来,收入分配研究仅仅具有这两个层次是不够的,应当确立介于二者之间的整体性研究层次,集中探讨收入分配中的分工与协调规律,尤其是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波及联动问题。
对收入分配进行整体性研究,首先是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面上看是由于某项分配制度不完善引发的。不可否认,收入分配的单项制度确实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在改革中加以完善。但是,收入分配的任何构成部分都不是孤立运作的,某一部分所出现的问题,既有单项制度设计上的原因,更主要的是由于部分之间的相互牵制造成的。以财政为例,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是由于财政困难引发的,比如预算外收入挤压企业分配,机关事业单位的创收扰乱分配秩序,财政对低收入者的救助能力偏低等。然而,造成当前财政困难的原因,除了财政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外,从收入分配整体看,还有税收制度的设计缺陷以及再分配机制转换不到位等因素。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收入分配涉及的部门很多,收入分配的单项改革方案往往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设计和出台的,因而常常造成单项改革之间相互撞车的现象。这就使加强收入分配的整体性研究更为重要和迫切。
对收入分配进行整体性研究,也是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对收入分配进行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此而形成的收入分配研究中的“空当”以及“岛屿分布”和“学科分割”的研究格局,亟需整体性研究予以弥补与调整。由于收入分配是分部门“切块”运作的,因而使应用性研究呈“岛屿”式分布,身居不同“岛屿”的研究者往往只研究收入分配中的某一部分,如劳动人事部门侧重研究工资分配中的运作问题,财政部门侧重研究财政分配中的运作问题,税收部门侧重研究税收分配中的运作问题。所谓学科分割,是指在基础性研究中,研究个人收入分配的,一般不太注重国民收入分配;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往往又不太注重个人收入分配。介于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之间的整体性研究,不仅以揭示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己任,从而在收入分配的“岛屿”之间架起桥梁,而且探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个人收入分配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相互关系,从而沟通研究收入分配的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