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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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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8
第4版(要闻)
专栏:

  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开展执法监察,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997年要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执法监察。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决定》,严肃查处不执行中央决定,继续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风违纪或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恶性案件。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以及违反国家价格政策乱涨价等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通知》强调,要继续搞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要着重抓好自查、抽查和整改验收工作。加强对自查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其认真自查自纠。要抓住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和重点问题,做好抽查工作。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中,要重点查处利用工程承发包贪污受贿,失职渎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高估冒算、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重大案件线索要集中力量予以突破。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上述两个重点项目的同时,还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效能监察,促使企业加强和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督促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减少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开展执法监察,把监察部统一部署的执法监察项目与本地区、本部门确定的执法监察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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