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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形成制度促进新时期民族关系健康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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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4
第4版(要闻)
专栏:

  呼市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形成制度
促进新时期民族关系健康发展
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首府呼和浩特市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
该市这项活动从1983年开始。他们是在基层单位开展学习、总结、检查、评比活动的基础上,每年9月集中表彰。市、旗县、乡以及各系统分别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披红挂彩,颁发奖状,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十几年来,受表彰的市级先进集体有322个、先进个人1188名,其中41个集体、68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的表彰,8个集体、9名个人出席了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
现在,呼和浩特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已经步入制度化的轨道,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表彰月活动已经成为检查民族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民族理论学习的有力举措。
民族团结表彰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促进了新时期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各民族同心同德,互帮互扶,脱贫致富,振兴经济的典型层出不穷。呼和浩特土左旗瓦窑村党支部书记、蒙古族云登荣身先士卒,带领全村蒙汉人民共同致富,使这个蒙汉杂居的村落由过去的“烂瓦窑”发展成为各种经营的综合型生产基地,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了十几倍。内蒙古第二毛纺织厂汉族女工班淑芝,九年如一日,含辛茹苦抚养蒙古族残疾女童娜日莎,不仅为她治病、装假肢,还供她上学,直至找工作、结婚生子……在呼市乃至全区传为佳话。
在呼和浩特市各族人民当中,“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各族人民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谅解、互相帮助的实际行动,在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中愈来愈发挥出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
(宋复泉黄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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