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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女组织和各界妇女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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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5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女组织和各界妇女
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全国妇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妇女组织、各族各界妇女姐妹,坚决响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号召,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通知提出,7月15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对在全国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出全面部署。根据中央文明委的要求和妇联组织自身的特点、优势,以及各级妇联近年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全国妇联决定,将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侧重点放在服务窗口、居住社区和家庭,并将其作为“巾帼文明行动”的重点。
1.在窗口行业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促进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商业、饮食服务、医疗卫生、邮电、金融、旅游、铁路、公交、航空、城建等系统是女性就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因此,抓好窗口行业的“巾帼文明示范岗”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重点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女职工在规范服务上下功夫,使女性集中的窗口行业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有明显改善,并持之以恒。全国妇联将于明年“三八”节期间推出100个“巾帼文明示范岗”,予以宣传和表彰。
2.在社区开展“家庭志愿者”活动,把家庭美德建设和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在社区内叫响“人人参与、人人分享、人人受教育”的口号,组织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清洁、绿化美化环境、便民利民公益活动以及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等,还要组织开展好以“妇女·家园·环境”为主题的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环保行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管理、家庭教育、社区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帮助家庭成员在社区建设中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公德水平。
3.在中秋节万家团聚之际表彰“五好文明家庭”。要运用多种媒体广为宣传,以先进家庭典型激励千家万户讲文明、树新风,吸引更多的家庭成员参加创评活动,形成颂家庭美德,创文明家庭的氛围。
通知说,根据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妇联系统的创建活动,从现在起到今年9月底为第一阶段。各级妇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精心设计,广泛发动,从妇女、家庭和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办实事,办好事。从10月份至1998年2月春节前后为第二阶段。要在巩固前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将活动引向深入,在城乡家庭中,把庭院美、居室美、语言美、心灵美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结合起来,改变户容户貌。
全国妇联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妇联把握时机,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各级妇联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妇联机关要做榜样,率先建成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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