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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号召商业企业争创“诚信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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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7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消协号召
商业企业争创“诚信店”
本报北京8月6日讯记者潘岗报道: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的“讲诚信、反欺诈”1997年主题活动,8月份又推出一台重头戏——号召全国经营生活消费品的商场、商店、集贸市场“讲文明、树新风”,争创“诚信店(市场)”。
据悉,争创“诚信店”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维护消费者的9项权利,落实经营者10项义务,建章立制,积极化解矛盾,鼓励员工按照法律的要求,向消费者的利益倾斜,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变被动解决争议为主动消除隐患。二是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不搞虚假的宣传演示,不搞减免法律责任的店堂告示、通知等。三是对确因商品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与之协商的能够依法积极和解,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四是主动配合新闻媒介,并充分利用本企业的宣传设施,向社会广泛宣传,为消费者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带动当地的文明消费。五是广泛收集和听取消费者意见,定期召开消费者座谈会,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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