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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借画案”审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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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首例“借画案”审结
本报讯我国书画界首例“借画案”近日在京审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告北京画院高级画师郭石夫胜诉。
这起历时3年多的“借画案”起始于1983年9月,北京白孔雀艺术世界为装饰店堂,总经理李维勤到郭石夫家中取得字、画10幅,其中最大的一幅是《盛夏莲塘》图。当时言明,郭石夫何时要这些作品即何时归还,白孔雀艺术世界为郭石夫开具了写有画名、尺寸、数量并盖有“白孔雀艺术世界集粹画廊”章的收据。李维勤离任后,郭曾多次委托李向白孔雀艺术世界索要该画。1993年6月,白孔雀艺术世界现任经理郭泰来才说,此画已丢失无法查找,并以“赠画”为由不予赔偿。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郭石夫于1994年3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孔雀艺术世界返还原画或赔偿损失。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白孔雀艺术世界主张该画是郭石夫赠予证据不足,而郭石夫要求返还其作品的主张及证据充分。最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白孔雀艺术世界返还郭石夫的花鸟写意画《盛夏莲塘》,如原物无法返还,偿付郭石夫人民币14.4万元。
(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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