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阅读
  • 0回复

铁英黄纪诚犯受贿罪被判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09
第4版(要闻)
专栏:

  铁英黄纪诚犯受贿罪被判刑
新华社北京八月八日电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英、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纪诚因犯受贿罪,近日被北京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宣布,被告人铁英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在分别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北京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接受他人贿赂的实物和钱币总价值折合人民币四十三万余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并为行贿者提供便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依法判处铁英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铁英没有提出上诉。
被告人黄纪诚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分别担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和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顾问等职务期间,先后接受他人的实物,总价值人民币二十二万余元(赃物已部分追缴),并为行贿者提供便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依法对黄纪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黄纪诚提出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六日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