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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的存款给付完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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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27
第2版()
专栏:

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的存款给付完毕
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的给付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完毕。仅据五百四十六个清偿地点(安徽、河北、江西、广西、湖北等七个省的清偿点还没有统计在内)的统计,共有三十九万三千多个存户得到偿还,偿还款共计三千七百七十七亿多元。
解放以前,国民党反动政府在其统治区内实行恶性通货膨胀的政策,在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八年期间,国民党统治区的物价上涨了一百二十六万多倍,这就把当时一般存户在银行的存款实际上掠夺净尽了。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政府又把银行资财盗窃一空,使广大存户的存单完全变成了废纸。解放后,人民政府鉴于这些存款关系到广大存户的切身利益,在国家财政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决定适当地解决这笔国民党反动政府遗留下来的旧债。一九五三年二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同年六月,全国各地人民银行以及公私合营银行和私营银行同时开始给付。经过八个月的努力,这个拖延了十多年的社会问题完全合情合理地解决了。
存户们领到他们的早已绝望了的存款,真是喜出望外,一致感激人民政府这一措施。太原存户孙凤先说:“只有毛主席和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才能这样时刻为人民的利益打算。我一定要用实际行动响应政府的号召,把领到的钱用之于生产或存入国家银行,支援我们国家的工业建设。”华侨存户王国祥从海外来信说:“人民政府爱护人民无微不至,海外侨胞以祖国有这样伟大的政府而骄傲、高兴。”绝大部分存户在取出存款后,除了留下一部分作为生产资金和生活费用外,余下的大都存入人民银行。据江苏省统计,存户主动储蓄的数字最高地区达到付现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一般地区也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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