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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告示”迟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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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2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经济茶座

  “安民告示”迟不得
潘多拉
今年2月中旬至5月底,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江苏省F县连续发生了11起煤油爆炸事故,烧伤22人,其中多人被烧成重伤。经查,所有受害家庭的发生爆炸的劣质煤油均辗转来自该县两名非法经销油品的个体工商户。这是一起建国以来少有的假冒伪劣煤油伤人大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不过有一点,也许与案件本身关系不大,但却暴露了我们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一个欠缺之处,有必要提出来认真分析,深入反思。
据报道,从第一例爆炸事故发生,半个月之内,F县消费者协会一共接到6起投诉案件,平均每2.5天就有一起。也就是说,这一连串煤油爆炸伤人案,并不是像某些“连环伤害案”那样,因为受害者不报案而迟迟未能引起社会管理部门的注意,相反,受害者接二连三前去投诉,消费者协会几乎应接不暇,连县委、县政府也被震惊了,那么,事态为何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呢?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每一例爆炸事故都有着显而易见的相似之处:都发生在村民因停电而点燃煤油灯时,所有煤油都从乡镇小店购得。所以,至少在接到第六起投诉案的时候,有关部门就应该准确判断出其中的共性,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性,进而紧急协调各方面工作;与此同时,紧急发布“安民告示”。人命关天,非同儿戏,为了避免人身伤害事件再度发生,哪怕是由县委、县政府亲自出面采取非常措施,我看也是值得的。更何况,只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管理渠道和传播媒介广而告之,并不存在多大的困难。
事情于是变得很清楚了:面对频频出现的爆炸案件,有关部门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够,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致使“安民告示”严重滞后,使得早就应该让全县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引以为戒的劣质煤油,犹如一个连环杀手,在10多个乡镇肆虐达三个月之久。
F县这起大案暴露的问题,在我们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并不罕见,有的甚至表现得更加突出。有的人不是遮遮掩掩,拖拖拉拉,就是只图自己方便、悠闲,对他人面临的困难和危险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如果不迅速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等到他们慢慢腾腾发布出来的“安民告示”姗姗来迟时,真不知还会有多少人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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