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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口将受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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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2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信息廊

  低价出口将受处罚
外经贸部日前制定了《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凡是出口价格低于本企业该产品的应售价格的视为低价出口行为。出口价格以出口企业对该产品应收或实收的外汇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应售价格由出口产品的境内生产成本、对外贸易所需的储运、保险、管理等费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对有低价出口行为的企业,一是公开通报批评或警告。二是给国家和有关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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