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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劳动模范克服骄傲情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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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27
第3版()
专栏:报纸巡礼

帮助劳动模范克服骄傲情绪
陕西农民报在八月一日发表了农业劳动模范、陕西大荔黄甫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马廷海的一篇文章:“一定要去掉我的骄傲自满情绪”。
这是马廷海同志在参加中共陕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受到反对骄傲情绪的教育后所写的一篇自我检讨。马廷海在文中比较深刻地揭露了自己骄傲自满情绪的各种表现。一九五二年夏天,为了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领导上派马廷海到山西解县去参观和学习;同年冬天,中共渭南地委派干部到黄甫村住了几个月,帮助马廷海办起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办起来后,各级党委一直不断地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中共陕西省委书记潘自力和其他一些负责同志都去指导过工作。可是马廷海却把上级党委的关心和指导,看成自己骄傲的“本钱”。于是,“有时候不尊重区、乡干部,他们说我好,我高兴;要是批评我,我就不痛快。我想:我们办这个社,专区、省上、西北局都来过人,你们能懂多少,还批评我哩。”“有的工作都不经过乡上”。有一次为了买粮问题,竟“跑到区上和员区长吵了一顿”。马廷海过去不光对党的领导认识不够,对大家的力量也估计不足,“只觉得我马廷海一个人的功劳大”。因此,有三个社员对社里工作上的缺点常提出批评,马廷海不但不虚心接受,反而错误地想:“就是你三户退社,我这个社也一样地办哩!”马廷海甚至曾对一个瞎子社员发脾气说:“没有我,早把你饿死啦!”由于马廷海这样骄傲,有些社员也学他的样子。有一次,区委书记给他们介绍友爱农业生产合作社包工和组织劳力的经验,有些社员就说:“学啥哩,这都是咱做过的,咱一总结,比他们还好哩!”马廷海当时不但没说服他们,自己心里也想,
“他们新建立几天的社,能有多大经验?有啥学的呢!”
马廷海在文中对于自己这种非常有害的骄傲自满情绪,进行了批判。马廷海写道:“拿办农业社来说吧,我这个熬长工出身的庄稼汉,过去是一手不摸的。……要是没有党这么帮助我们,凭我一个人来领导,能干个啥?”马廷海也看到了社员们的力量。“社员许校明,哪样活苦,他就要求干哪样活”;“副主任侯玉琴,天不明就挨门挨户叫女社员起床劳动”……“要没有社员们这样齐心苦干,我马廷海再能,也闹不成现在这样的日子!”由于马廷海认识到过去做出的成绩“都是在党领导下,大家伙努力干出来的”,“自己虽然出了一分力,可不能说那功劳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因此,他表示决心克服骄傲自满情绪,“一定要听党的话,虚心、踏实地工作、学习”。
陕西农民报在发表马廷海的文章的同时,还在“大家谈”栏中以“不要把党和大家的功劳写在自己账上”为题发表评论,一方面鼓励了马廷海的自我批评精神,另一方面阐明了马廷海的检讨对于大家特别是对于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和劳动模范的教育意义。评论指出,我们不但要适当地估计自己过去的成绩和功劳,更要紧的是,要看到今后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越来越重大。“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洋洋得意,骄傲自满,瞧不起区乡干部,不愿学习人家的经验,也不团结社内社外群众,就办不好社、不能继续共同前进。”
目前,像马廷海一样有着骄傲自满情绪的农业劳动模范和互助合作组织的领导骨干,决不是个别的。注意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丢掉骄傲自满的包袱,清除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无疑是我们报纸不能忽视的责任。(蒲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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