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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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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7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将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王雷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检查组,将于近期分赴山东、辽宁、四川、江西、福建5省,检查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
科技进步法于1993年7月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指导和推动我国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它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贯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情况;二是增加科技投入,保障科技进步的情况。
在昨天和今天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汇报了实施科技进步法的情况。负责此次检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在听取汇报后表示,科技进步法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与经济相互脱节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观;科技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状况仍然存在,科技队伍不稳的问题较为突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卢嘉锡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东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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