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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创造性的劳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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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28
第1版()
专栏:社论

奖励创造性的劳动
我国劳动人民的创造才能受到最大的重视和关怀。群众性的发明、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已成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经常教育和督促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和党的组织,要重视群众的智慧和善于发挥群众的智慧,并向压制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官僚主义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党和政府把最高的荣誉给予群众中的革新者,宣扬和推广他们的成就,并且从物质上激发和奖励他们的创造性劳动。
一九五○年八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曾颁布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这个决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合理化建议运动。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号召和支持下,全国广大职工群众提出了很多建议,解决了生产中的许多关键问题,对改进技术、增加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善作业条件、保障生产安全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给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根据不完全的统计,一九五○年全国十三个城市的职工提出的建议被采用者有二万四千八百七十五件。一九五一年六个大行政区九个月的统计,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达到了十万零八千五百二十八件。一九五○年铁路系统采用各项建议节约的价值为二百三十二亿元;重工业部所属各单位自一九五一年十月至一九五二年九月的一年中,由于采纳职工建议,节约了三千零九十亿元;一九五三年天津市各国营棉纺厂由于采纳建议,为国家增加了三十九亿九千多万元的财富。
但是,由于过去各地区各产业的奖励标准和计算方法多不一致,奖金来源亦各不相同,又没有专管机构或专管机构不健全,往往就发生价值相近的建议所给奖金悬殊,以及积压群众建议或奖励不及时的现象。这种状况妨碍着群众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运动的进一步开展。目前,由于国家经济的恢复和有计划建设的开始,要在已经达到的生产水平上进一步提高产量和质量,增加新产品提高劳动生产率与降低成本,克服在建设过程中的新的困难,就必须在推广先进经验与合理化建议的群众运动基础上,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运动,进一步挖掘企业的潜在力量,把劳动生产率提得更高。这就需要进一步有效地发挥广大职工的创造性劳动。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适时地颁布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
无疑的,这一条例的公布,将有力地把群众中蕴藏的智慧激发出来,集中起来,克服建设进程中的困难,更好地去完成国家的计划,加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条例中规定,凡积极协助他人实现建议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也应给以适当的奖励。这个规定将鼓励所有职工,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大力支持和协助建议者,将大大发挥职工群众集体主义的创造精神,促进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互助合作。条例中还规定了具体的科学的计算方法,保证每一个建议将因其对国家贡献的大小而得到相应的合理的奖励,避免了贡献大奖励少或贡献小奖励多的畸轻畸重现象,以及不论贡献大小,一律采取平均主义的奖励办法。这种严格的计算还可防止虚报成绩、骗取奖金的恶劣行为。
为了正确地贯彻这一条例,必须纠正对国家奖励政策的某些不正确的看法。有一些企业的管理干部不了解奖励政策的重要性,认为只要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就行了,不必进行物质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只会助长职工中的经济主义意识。这些人不了解,不仅仅在有高度觉悟的先进分子中间,而且要在千百万普通群众中间鼓舞他们的创造热情,只依靠政治思想工作是不够的,还必须从物质利益上激发人们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样做,不仅没有坏处,反而可使广大的劳动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认识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原则,认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更加增强他们为集体福利而奋斗的思想。
当然,认为物质奖励是唯一的方法,因而忽视政治工作的巨大作用,也是错误的。如果认为有了这个条例就可以放弃政治工作,单纯以经济利益来刺激工人发明创造,而不教育他们认识发明创造的政治意义,启发和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那也不能发挥条例的作用,甚至会助长群众中落后意识的发展,使某些职工产生保守、嫉妒、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等不良思想和行为,使他们看不到工人阶级的远大前途,只计较个人的物质利益。这样就不但不能使创造性的劳动蓬勃地开展起来,而且会削弱工人阶级的战斗力,使国家的建设事业受到损失。我们必须结合奖励条例的实行,教育职工认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认识只有在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才能不断改善自己的生活,认识要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革新精神来对待工作。这样才能使国家的奖励政策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也决不能以为,有了政务院发布的这个奖励条例,群众的技术革新运动就会自然地开展起来,而可以不加领导。这种想法是很错误的。奖励条例只能是推动群众创造性劳动的因素之一,而不可能代替对于它的领导。要把群众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出来,使技术革新运动具有群众性,还必须进行一系列的组织工作和教育工作。必须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对劳动竞赛的领导水平,必须加强企业中的技术工作和技术教育,特别是必须向不相信和不重视群众的智慧、堵塞群众创造精神的官僚主义进行不倦的斗争,从各方面为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运动创造条件,把劳动竞赛提高一步。只有这样,政务院所颁布的这个奖励条例才能够很好地贯彻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了回答党和政府对群众创造性劳动的支持和关怀,广大的职工群众应该以更大的热忱参加到技术革新的行列中来,为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设备能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降低成本,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而奋斗。企业中行政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以及工会、青年团的组织,必须正确地运用和贯彻政务院的这一条例,充分发扬群众的创造精神,集中群众的智慧,使之成为完成国家计划的一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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