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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运动的记载——写在“巾帼园”开版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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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18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

  中国妇女运动的记载
——写在“巾帼园”开版之际
陈慕华
《人民日报》开办“巾帼园”专版,集中研究探讨妇女工作和妇女问题,全面展示当代中国妇女的风采,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中国妇女是一支伟大的力量”,“妇女能顶半边天”。纵观中国历史的长河,处处流淌着妇女的智慧与光辉。从慷慨悲歌、保家卫国的花木兰、穆桂英,到弘扬文化、传播科技的蔡文姬、黄道婆;从为祖国解放事业英勇牺牲的刘胡兰、赵一曼,到为抢救国家财产壮烈献身的向秀丽和在平凡岗位上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女医生赵雪芳、女售票员李素丽;从解放初期第一个女火车司机、第一批女飞行员,到改革开放后涌现出的女部长、女科学家、女厂长,中国妇女以她们特有的勤劳与智慧、特有的勇敢与坚韧,勾勒出一部光彩照人的奋斗史,铸造成一种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她们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种种挑战,知难而进、顽强拼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确定了自己的坐标和位置,在为中华腾飞的奋斗中,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理想追求。中国妇女与男同胞一起,在新时代的历史舞台上,共同创造,相映成辉,演出了一幕幕威武雄壮、精彩动人的活剧。
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1990年,江泽民主席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了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重要讲话。1995年,江泽民主席在中国政府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举行的欢迎仪式上郑重宣布,要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并逐步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立足于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引导城镇女职工岗位成材、岗位建功,在全国亿万家庭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盲、扶贫、实施再就业工程,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中国妇女运动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历史使命,跨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巾帼园”这块专版,能够将波澜壮阔的妇女运动记录下来,将绚丽多彩的中国妇女精神风貌描绘出来,将她们在前进中的困难与体验揭示出来,这对于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当我们为中国妇女的成就欢欣鼓舞的时候,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妇女问题亟待解决,妇女解放事业,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全党、全社会予以更多的重视与关注,需要在全社会继续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正确认识妇女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民日报》率先开设“巾帼园”专版,是在以行动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先进之举、是英明之举。全国广大妇女群众会记住他们、感谢他们的。
衷心地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心、支持“巾帼园”;衷心地祝愿“巾帼园”在改革开放的阳光雨露下,生机无限、春色满园。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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