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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亟待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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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执行难”亟待解决
读了人民日报6月18日《生效判决为何难执行?》(以下简称《难执行》)一文,感到文中披露的法院判决难以执行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难执行》文中披露,广东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诉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下达了一年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督促依法执行办结该案的文件下发了半年多,但该判决在海口市竟然未能执行。这是一件非常典型的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的案例。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难”的情况,在我国现阶段发生是很多的。对外地法院判决的执行,有的地方不予配合,有的地方设置障碍,阻挠执行,如今竟然出现了对上级法院的生效判决也不予执行的情况。这种状况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的后果是严重的。首先,它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使法律文书成了一纸空文,会使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影响人民法院的威信。其次,它直接侵犯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损失,甚至使其陷入了困境。如《难执行》一文中披露的,由于判决得不到执行,致使广东省第八建筑公司海南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几百名工人被迫遣散,100多名职工两年多未领到工资。再次,它引发了新的违法行为。有的当事人为了取得依法属于自己,但由于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权益无法实现,竟采用绑架人质、扣押财产、威胁恐吓等违法手段来解决问题。由此而引发了众多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最后,由于以上种种情况的存在,也就产生了影响我国法制建设,进而阻碍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问题。由于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其存在的广泛性,因此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张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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