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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约束干警言行卫辉市公安局后进变先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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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用制度约束干警言行
卫辉市公安局后进变先进
本报讯两年前,在河南省卫辉市开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市直机关活动中,该市公安局名列倒数第一,被出示黄牌警告。两年后,卫辉市公安局不但荣获“全省先进公安局”称号,而且今年又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局长申喜庆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1995年初,申喜庆走马上任卫辉市公安局长。他点燃了上任后的“三把火”:下达禁酒令;治警先治长、严下先严上;实行对违纪民警关禁闭制度。“三把火”烧过后,结合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卫辉市公安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干警的行为。申喜庆说:制度是高压线,谁摸谁触电。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人把群众观点淡忘了。卫辉市公安局提出: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啥时也不能丢!他们根据辖区内点多、面广、线长的地理情况,按区域在全市组建了30个警务区、300多个治保会,警务区实行“一名民警、两名治安员、十名群众”的体制,治保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工作,在卫辉城乡形成了一个动静互补、纲举目张、多策并举的市乡村三级治安防控网络,真正达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王国明夏吉春张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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