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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两份议案提请审议公路法和动物防疫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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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0
第3版(要闻)
专栏:

  李鹏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两份议案
提请审议公路法和动物防疫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汪金福、张宿堂)国务院总理李鹏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了两份议案,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草案。
在提请审议公路法草案的议案中,李鹏说,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维护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交通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李鹏在提请审议动物防疫法草案的议案中提出,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护人体健康,农业部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交通部部长黄镇东、农业部部长刘江今天上午分别就这两个法律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黄镇东在说明中说,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事业发展很快。到1995年底,全国所有的县、98%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都通有公路,总里程已达115.7万公里。但是,公路事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公路的里程少、技术等级低、路况差;规划不够科学、合理,东西部的公路建设发展不平衡;在公路上“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严重影响公路的畅通;破坏、占用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使公路效能得不到正常发挥。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制定公路法,规范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保护以及对经营性公路的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他还就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保护、经营性公路的管理等问题作了说明。
刘江在说明中说,动物防疫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健康及其产品安全的一项系统性工作,有其特定的科学规律,从动物引种、饲养、屠宰、加工到流通等环节都需要实施防疫和监督。随着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逐步走向市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出现了忽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倾向;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动物疫病流行和人畜共患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染疫肉食上市,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很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危害人民健康,妨碍养殖业生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制订专门的法律。他还就本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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