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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建造体育馆引起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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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3
第4版(体育)
专栏:

  牡丹江建造体育馆引起的思考
本报记者汪大昭
对于270万人口的牡丹江市来说,建造一座有模有样的体育馆,是一个盼了多年的梦。
对一个财政经济状况相当困难的东北地区城市来说,圆上这个梦实在不容易。
1997年8月,正是这里天气最热的时候,牡丹江体育馆一期工程竣工,这座灰白、翠绿、鲜红三色墙体的建筑物紧邻市区要道东光立交桥而立,市容添了一道新景观,市民的文化生活多了一个新去处。围绕体育馆的建成,体育部门的思路也发生着一连串的改变。
体育馆总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看台座席4200个。牡丹江市体委一开始就意识到,现代化、多功能的体育馆今后势必将成为全市文化娱乐活动的中心,设计中必须考虑到综合利用和社会效益。
馆内的中心场地是按手球比赛场的长宽建造的,可以满足室内各种球类比赛需要。通风、照明、音响等设备都照顾到演出、展览、集会等活动的不同要求。不等体育馆建成,便有人找上门来,有外商希望包租附属设施作写字间,有机关提出租用场地开运动会,有的想借一席之地开展网球和健身活动,蓝盾运输公司还打算在这里创办乒乓球俱乐部。新体育馆使牡丹江市现有的一些运动队训练条件大为改善,也增加了承办多种竞赛的可能性。明年,球迷们就能在这里看到全国少年乒乓球和篮球赛。
体育馆落成之际,体委自然想到未来的经营与管理问题。记者看到,馆内场地周围已经立起不少广告牌,据说联办运动队的企业才能享用。然而,这并非简单的回报。有了体育馆,部分项目的训练可以由室外转向室内,运动水平的提高又会进一步开拓体育社会化的路子。
体育馆内外,尚有许多可以做广告、招商或租赁之处,正待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发利用。体育馆是家当,体委则要当家,如何把人们都盯得很紧的体育馆管理好,一靠动脑筋,二靠立规矩。体委主任徐祥吉表示,有关体育场馆管理的法规一定得有,保证体育训练、比赛和全民健身需要,积极为城市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是建体育馆的目的,也是管好用好体育馆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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