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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在减少包装垃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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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3
第8版(文摘)
专栏:

  德国在减少包装垃圾
近年来,与日俱增的包装垃圾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压力,成为世界各国颇伤脑筋的一个环境问题。而德国在努力减少包装垃圾方面取得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根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德国政府1996年10月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法。该法律规定,商品生产者和经销商对包装垃圾负有回收和再利用的责任。在此之前,1991年德国政府就对容器及其包装物的回收作了规定,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时的这项政令规定,容器及其包装物上要贴绿色标志。该标志的图形为两个(一为绿色,一为白色)相交错的箭头。消费者根据绿色标志将使用过的商品垃圾投入专用的垃圾箱内,然后由一家名为DSD的公司无偿予以回收。其他垃圾则由地方自治体实行有偿收集。DSD公司是由商品生产者和经销商共同设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销商根据其产量和销量,向DSD公司支付绿色标志使用费,以此作为DSD公司的活动基金。
该政令规定,绿色标志的使用费由其包装垃圾再利用的难易程度而定,如塑料包装垃圾与纸包装垃圾相比,前者的绿色标志使用费为后者的7倍;铝制包装垃圾与铁制垃圾相比,前者是后者的3倍。
为了尽量减少支付绿色标志的使用费,有关企业在容器及包装材料上大做文章,力求使包装简便、轻量。据统计,5年来德国家庭及零售商的包装垃圾减少了90万吨。根据循环经济法的规定,适用于上述政令的商品范围将扩大到汽车、电子器材和纤维制品等。
德国在实施循环经济法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没有绿色标志的其他垃圾也被投入了专用垃圾箱内,造成DSD公司费用的增加。尽管如此,德国政府仍坚持推行循环经济法,并逐步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家具、建筑垃圾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减轻包装垃圾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摘自《科技日报》王英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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