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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专道、湖滨公园及其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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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6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热门话题

  公交车专道、湖滨公园及其它
建达
不久前,北京市政府为解决市民(绝大多数为上班职工)乘车难,特在长安街等主要道路上开辟公交车专用道。醒目的黄线内,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可以畅通无阻。这确实是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
在城市里开辟公交车专用道,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疏导交通这个范围。它形象地告诉人们,“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共产党人的宗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的困难。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领导重视了,下决心去干,就一定能把这件事情干好,让群众满意。反之,如果没把群众的困难当作一回事,即便有条件、有能力,也不会主动去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对那种领导,群众自然就会有满肚子意见了。
为群众办了实事,还不能一劳永逸,从此画上句号。这几天,笔者路过北京什刹海,看到的一幅幅景象令人遗憾。记得几年前,当地军民一齐动手,在这个京城少见的湖畔修起了湖滨公园:曲径通幽,杨柳掩水,景色十分宜人。谁知如今见到的什刹海湖滨公园却令人掩鼻:曲径旁隔三差五堆着臭气熏人的垃圾,湖面上漂着一片一片的废弃物,夜色中有人在树林中“方便”、在非游泳区玩水……
我不知道什刹海地区应由哪个部门来管。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白无误的,那就是,当初有关部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美化环境,确实是为群众办了一件好事。他们的劳动成果应该得到大家充分的尊重。但是,办了好事,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在许多情况下,还需要有关部门去管理、去完善,使好事长久地、充分地发挥作用。例如这个什刹海,倘若有关部门不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任其“脏、乱、差”,那么不仅浪费了当初的人力、物力,而且也会使群众对某些部门的管理能力提出怀疑。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等于为了应付一个什么“活动”而搞花架子、形式主义,它需要各级领导真正以人民利益为重,脚踏实地地办一些正经事,让群众真正地、长久地受惠。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办了某一件事,其实只能算办了这件事的一半。只有把这件事坚持不懈地办下去,办出实效,办出成果,才算真正办“好”了这件事。
由此想到,在北京的公交车专用道上,如今也出现了个别小轿车抢用、占用该道的现象,有关部门一定要广泛宣传公交车专用道的使用规定,严格管理制度,严处明知故犯者,唯其如此,才能保证这条造福于广大职工的“便民道”永远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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