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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英报告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产品质量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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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王光英报告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产品质量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刘思扬、王雷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今天表示,我国产品质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目前在人们的认识上和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变不相适应,产品质量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为了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切实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法全面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检查组,于今年6月分别到广东、浙江、河北、河南4省,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湖南、陕西、甘肃、四川、云南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王光英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他说,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的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出现了一批质量效益型企业和优质名牌产品。
他同时指出,当前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执法的任务相当艰巨;有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质量法制观念淡薄;部分企业技术管理基础薄弱,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王光英指出,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法,努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是关系到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确保“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实现的重大战略问题。他提出,要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将严格执法变成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质量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力度,搞好综合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尽早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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