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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内外都应讲文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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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3
第9版(记者来信)
专栏:小天鹅杯做文明“上帝”讨论

  “窗口”内外都应讲文明
近来,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许多部委公布了自己的“窗口”示范单位,面向大众的社会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最近我看到的一件事,却使人感触甚多。
在一商厦里,一位男顾客拿着一件已经穿脏的衬衣,以不合身为由,要求售货员予以退换。售货员小姐刚解释几句,这位顾客就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值班经理赶来,又险遭殴打。最后商场保安人员出面,风波才平息下去。类似这样被服务者不文明的表现,在影剧院、体育场馆、旅客列车等公共场合也时有发生,与精神文明的要求相去甚远。
由此使人感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道德水平,重视“窗口”内的职业道德建设固然是十分必要的,但仅靠这一方面又是远远不够的。被服务者也要按照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这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一环。对于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都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他人、与集体、与国家的关系。我们不能只要求社会尊重自己的权利,却拒绝承担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求服务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而不尊重对方的职业和人格。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心态是错误的。
此外,社会舆论也应当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新闻舆论关注“窗口”内的职业道德建设,对那些不文明服务的人和事给予“曝光”,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应当对“窗口”外的广大消费者进行教育、引导,告诉人们在享受服务时,什么是文明的行为,什么是不文明的行为,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因此《人民日报》开辟栏目,开展“做文明‘上帝’”的讨论,很有意义,有助于促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
铁道部办公厅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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