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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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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0
第3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
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九日电(记者汪金福、张宿堂)国务院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议案中说,重庆市是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流域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一九八三年国务院决定将重庆市列入全国首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为了有利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的统一规划、安排、管理,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川东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解决四川省由于人口过多和所辖行政区域过大、不便管理的问题,国务院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拟将四川省的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划入重庆市,设立重庆直辖市。经过这样调整,重庆直辖市总面积为八点二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为三千零二万人。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
李鹏还在议案中说,设立重庆直辖市是本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提请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今天就这一议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他说,目前,设立重庆直辖市的条件已经具备:第一,重庆市作为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与海外经济往来的重要内河口岸,经济基础好。第二,重庆市是西南地区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和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中心。第三,重庆市是计划单列市,各项经济、财务指标容易与四川省划开,不存在难以解决的矛盾。一九九六年九月,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已将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委托重庆市代管;为了解决其管理农村人口多、面积大、移民任务重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重庆市已增设了移民、扶贫、农业和农村工作机构,从实践看,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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