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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6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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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997年8月14日第十版刊登《乘中巴拒“宰”记》一文,报道了北京市电车公司小公共运营分公司京BB0221号车组司机崔建平、售票员夏燕东在运营中高收费、拒载、态度恶劣一事。此报道引起小公共运营分公司极大反响,该公司及时召开了办公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决定:
对京BB0221号车组解除承包合同,收回临时准运证;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1万元;吊销车组准驾证、服务证。
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车队长、服务业务部部长、运营副经理均给予不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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