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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打假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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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徐水打假的思考
武汉大学 郑华 文红
根据消费者和受害厂家的举报,国家工商管理局今年将河北省徐水县作为打假的重点地区之一,已取得初步成效。从披露出的几组数字看,触目惊心,令人深思。
数字之一:这次查处的违法经营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酒厂共42家,这些厂每年生产贴有多种商标的酒7500吨,销售额为6500余万元,此次受到查封的酒2000多件,价值几十万元。有关部门对此只罚款10多万元。
笔者根据徐水42家酒厂的销售额粗略匡算(制酒利润高,造假冒伪劣酒利润更高),经营者的年利润可达千万元以上。现罚款共10多万元,等于违法经营者非法谋利100元罚款1元,尚有99元的收益。若仅如此处理,违法者只略损毫毛,而无伤筋骨。徐水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这几年曾多次打假,但由于对一些违法者只进行不痛不痒的象征性处理,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在那里由少到多,越打越滥。
数字之二:由于42家酒厂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使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厂陷入严重困境,年产量由1994年的2000多吨,下降到1996年的300多吨。据介绍,北京醇酒厂也因为相同原因,遭受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法制经济、等价交换、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而上述情况,完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这些违规酒厂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侵害了同行业的利益,也阻碍与破坏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徐水这个有名的酒乡蒙上了一层污秽。徐水的教训,值得深思。
数字之三:当地银行为42家酒厂提供贷款3000多万元;县财政每年从这些酒厂征税约100万元。
这说明42家酒厂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起家的,平均每个厂贷款七八十万元。也就是说,是银行出本钱,老板赚大钱,财政拿小钱,亏的是国家的钱。现在这些厂已关停并转,有些经营者则逃之夭夭。我们应当承认:徐水现象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大量的实践证明,在一个地方出现个别不法之徒,秘密地、小量地或短时间地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是不奇怪的,也是很难完全避免的。但若在一个地方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成风,一般说来,往往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某些掌权者的或明或暗的支持分不开,与某些官员搞权钱交易,同制假售假者实行利益共享有密切关系。所以,真心打假,首先应当而且必须查处那些支持、纵容制假售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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