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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来料加工应注意来料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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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0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看台

  承接来料加工
应注意来料质量
黄宏章张宇明
去年12月15日,武汉某棉纺织厂承接了一批来自国外的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双方合同要求,由该厂把外商的680件、204吨、价值24.7万美元的涤纶棉加工成坯布。
工厂为了揽下这笔生意,在不报商检部门检验的情况下,不管质量好坏,立马开始生产加工。然而,生产过程中才发现这批涤纶棉含有大量的超倍长纤维,有的纤维甚至达50—120毫米,大大超过纺织机械适用的38毫米标准纤维,致使工厂无法生产,不能按期出口交货。在这种情况下,工厂不得不在今年1月上旬,请求湖北商检局派出检验人员到现场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这批涤纶棉确实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目前,理赔换货正在与外商交涉之中。然而给工厂带来的违约损失、成本增加、效益和信誉所受到的影响已成事实。
近年来,湖北商检局先后发现有近百批来料加工业务存在类似的来料质量问题。如棉花一项,仅1996年有关外贸生产企业进口的10批原料,就有9批因含杂严重、数量短少等问题而不合格,或生产出的成品坯布次品多,占整个批数的90%。经商检检验出证索赔后,有一部分外商是认赔的,但也有一部分外商耍赖,拒不认赔,甚至有的还声称自己的原料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并以中方企业加工技术落后、生产成品质量差等种种理由,把责任和损失全部推给中方,由此给我国生产企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蓬勃发展,来料加工业务在对外经贸交往中占据的份额已愈来愈大。所以,外贸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对承接的来料加工业务一定要重视来料质量。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盲目地不讲条件地承接来料加工合同,更不要过于迷信国外的原料都是质量可靠的上等货,其实“洋货”里同样存在着质量问题。
要做好对外商的资信调查,了解原料产地及质量状况。在签订合同中,有的放矢地签订好具体的详细的品质条款和赔偿条款,尤其应将“中国商检”检验作为一项重要条款写进合同,以防止不法外商趁机钻“空子”,作出欺诈之举。
工、贸、检要密切配合,把好进口原料质量关。到货后,企业应积极主动向当地商检机构报验,加强到货验收和质量检验,便于商检对不合格品能够及时出证,及时索赔,切切不可不经商检检验就生产加工,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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