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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与赔偿的争议——澳大利亚土著问题(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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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8-29
第6版(国际)
专栏:连载

  道歉与赔偿的争议
——澳大利亚土著问题(之三)
本报驻澳大利亚记者李学江
联盟党政府否认白澳时期这种允许强行夺走土著儿童的法律是一种种族灭绝政策,一些人坚持认为,这一政策的主观出发点是为了土著儿童的利益。联邦司法部长威廉姆斯说,“种族灭绝”的说法是有欠缺的,是错误的。面对舆论要求作出道歉和赔偿的呼声,总理霍华德表示,过去的事木已成舟,赔偿是于事无补的,也是不合适的。他的态度引起土著人士和舆论界的强烈不满。澳前总理弗雷泽指出,强行分离土著儿童,意在同化土著,就是一种种族灭绝行为,“根据国际条约的有关条款(澳是签字国),在此背景下使用种族灭绝一词是准确的。”大多数学者也持这一观点。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澳种族和解周开幕式上,澳大利亚总督迪恩对“被夺走的一代”表示他个人的深切悲哀,赢得了代表们的起立鼓掌。总督夫人更是作了一番感人肺腑的演讲,她说:“过去的杀戮、压迫,包括夺走儿童,这些不公正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如果有一天我送我的孩子去上学,而当我前去接他们回家时,却发现他们被人夺走了,那我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如果我失去了我的母亲、我的社区、我的语言,那我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不论我说什么和做什么,我知道我都要面对社会的冷漠与偏见,那我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但霍华德总理却说:“面对过去,我们不能与那些把澳大利亚1788年以来的历史描述成只不过是一部不光彩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充满剥削的历史的人为伍。这样的描述是粗暴的歪曲……不应要求这一代澳大利亚人为过去他们所无法控制的政策和行为接受罪责。”《悉尼先驱晨报》发表的社论质疑道:“如此说来,澳大利亚要求日本对二战期间虐待澳战俘作出道歉,是否还站得住脚呢?”而总督迪恩是这样看的:“土著居民的遭遇,并非是要让甲某、乙某,或是丙某个人感到负有罪责,而是一个全民族的耻辱感问题。”舆论普遍认为,总理霍华德应对土著所受的伤害代表政府作出正式道歉和赔偿。
由于看不到政府的道歉和赔偿意愿,北领地的土著人不得不将此事告上法院,希望在那里讨个“说法”。不过他们的起诉理由是北领地1918年的法令违背宪法中所包括的人民享有自由迁居和结社的权利的原则,如获胜将意味着政府应作出赔偿。而最高法院以4∶3作出的最终判决则是该法令并不违背宪法原则,也无种族灭绝的意图。澳政治大报《澳大利亚人》发表的社论指出,澳宪法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缺陷,从起草时起,它就无意于保护个人权利,而法院只是对它作出了相应的解释。当法院说,法令并不包括种族灭绝的意图时,那不过是法律上的技术问题,它并没有衡量事件的事实和细节,这判决不会与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得出的结论相同。
尽管这场官司败诉,但土著居民并没有就此认输,以73岁的老人克鲁杰为首的原告和律师斯托里表示要继续为要求政府道歉和赔偿而斗争。此外,澳各大教会都已为自己过去所起的不光彩作用作出了正式道歉。新州议会也已作出了正式道歉。反对党工党和民主党都在敦促政府作出道歉和赔偿,澳联邦政府面临的国内和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土著事务部长赫恩在联合国日内瓦土著人事务会议上表示,澳政府正在研讨那份由澳人权和机会平等委员会写出的调研报告的有关建议,正在同有关各方协商如何合理解决这“被偷走的一代”问题。并许诺将以“切实的、现实的和富有意义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不过与此同时,人们注意到,政府宣布,那份报告的主持人,即澳人权和机会平等委员会主席威尔逊首任期满,政府不打算让他继续留任此职。目前仍有近千件被夺儿童的法院起诉案,澳举国上下都希望政府能不负各方期望,早日圆满地解决这一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推动民族和解进程,共创澳大利亚美好未来。(本报堪培拉电)(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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