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三部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分组审议三部法律草案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张宿堂、汪金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从19日下午开始分组对几部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在审议合伙企业法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经过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步审议之后,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现在,这部法律草案已基本可行。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60条规定,对香港原有法律中抵触基本法的规定作出处理,是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香港原有法律抵触基本法的几种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除极少数条例及附属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其与基本法相抵触,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外,其它绝大多数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情况可在符合一些解释和适用原则或名称、词句替换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关于刑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在上次常委会会议之后进行了修改,现在的草案更有利于加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建议将这部法律草案提交即将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家还对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