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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事务委员会举行侨务扩大会议 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卅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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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9-03
第1版()
专栏:

华侨事务委员会举行侨务扩大会议
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卅名
【新华社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七月八日到十四日在北京召开一九五四年侨务扩大会议,庄严地选出何香凝、陈嘉庚、彭泽民、廖承志、方君壮、官文森、洪丝丝、庄希泉、庄明理、周铮、邱及、蚁美厚、苏振寿、李唤群、吴益修、张国基、叶贻东、张翼、廖胜、徐四民、司徒美堂、陈其瑗、伍禅、黄长水、黎和兴、马玉声、谢应瑞、康鸣球、李广臣、邓军凯等三十人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这三十名代表产生的过程说明了选举的民主性。一九五三年度侨务扩大会议曾就产生国外华侨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问题作了初步酝酿。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受扩大会议的委托,根据不同情况,以不同方式,对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在人民民主国家和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候选人是经过侨团举行会议推选的;在某些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候选人是由有关方面分别邀请各阶层、各社团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进行协商后一致提出的。另一些情况特殊的地区的我国侨胞,除了表示无限感奋之外,希望就在这个地区已在国内的归侨中推选有代表性的人士作为代表候选人。国外华侨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三十名候选人,就是在这样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承志在“关于协商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代表人选的报告”中说:这三十名候选人,
“只能根据从目前国外华侨的实际情况出发,照顾地区、阶层、省籍的原则,由在国外有较大的代表性、而又可能回国的人物,和虽已回国但在国外仍有代表性的归侨人士中提出”。
出席一九五四年侨务扩大会议的全体代表,以高度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这三十名代表候选人,进行了反复的讨论,一致认为照顾华侨特殊情况,采取协商、酝酿、讨论的办法产生代表候选人,是切合实际的,完全正确的;在民主协商基础上提出的三十名候选人具有广泛代表性,是大家认为满意和必要的。七月十四日,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三十名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认真地讨论了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香凝的开幕词和副主任委员庄希泉的“半年来侨务工作的报告”。代表们一致同意何香凝主任委员在开幕词中的指示;并批准了“半年来侨务工作的报告”,认为半年来的侨务工作是有成绩的,特别是在动员和组织侨眷、归侨参加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方面,成绩尤其显著。代表们在讨论中,还对半年来的侨务工作提出了批评和积极性的建议。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也是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代表们在会上普遍热烈地发言。他们对宪法草案都表示衷心拥护,认为宪法草案反映了华侨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体现了祖国对国外华侨的关怀,一致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向毛主席致敬电,并在七月十四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铁民致闭幕词后宣告结束。
出席这次侨务扩大会议代表,有中央和各地区侨务机关负责人以及国外华侨著名人士:何香凝、廖承志、李铁民、庄希泉、司徒美堂、彭泽民、蔡廷锴、陈其瑗、邵力子、连贯、胡愈之、黄长水、王任叔、蚁美厚、费振东、庄明理、洪丝丝、方君壮、周铮、黄复康、王炎之、粘文华、李五香、吴天、胡一声、卢成、沈兹九、赵沨、汪金丁、胡伟夫、黄适安、张楚琨、吴盛育、陈振春、陈如旧、方图、王廷俊、颜西岳、林邦凤、许元雄、邱秉经、邱心婴、蔡演雄、符凤山、伍治之、黄声、刘树华、黄光成、王纪元、王源兴、黄洁、林采之、高玉荣、杨新容、郭瑞人、叶运蕉、颜子俊、黄子衡、陈文彬、魏正明、陈丁茂、杨春松、陈水成、杨章熹、陈兴邦、丘廑竞、陈倚石、杨汤城、陈伯谋、吴德淦、林鑫登、许志猛、吴研因、陈曲水、蔡衍吉、杨维、赵祖培、邱海涛、常任侠、伍觉天、方富尔、邝修屏、黄金海、陈厚父等一百九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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